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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務
發佈日期:108-09-05 3611 更新日期:108-09-05
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主要任務及運作方式如下:
工作任務 運作方式
  1. 研擬臺北市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法規、政策及年度實施計畫。
  2. 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並協助教育局所屬學校、社教機構落實性別平等教 育之實施發展。
  3. 督導考核教育局所屬學校、社教機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工作之實施。
  4. 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評量及相關問題之研究發展。
  5. 提供教育局所屬學校、社教機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事項之諮詢服務及調 查、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6. 辦理教育局所屬學校教育人員及相關人員之在職進修。
  7. 推動本市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
  8. 推動本府教育局所屬學校、社教機構防制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教育。
  9. 其他有關於本市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每 3 個月定期召開委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承辦學校(單位)、資源中心學校及重點學校,主要任務及運作方式如下:
單位 工作任務 運作方式
工作小組
  1. 承辦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運作之行政事宜。
  2. 統整協調資源中心學校(市府局處)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業務。
  3. 提供學校辦理年度計畫之諮詢。
  4. 彙整性別平等教育網頁之資料。
  1. 定期召開工作小組會議。
  2. 適時召開協調會議。
  3. 資源中心學校及重點學校參加工作小組會議。
  4. 參與資源中心學校及重點學校相關會議。
  5. 任期至少兩年;接任學校或單位於該期屆滿前半年即參與相關會議。
資源中心學校
  1. 配合本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各工作小組規劃及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工作。
  2. 統籌所負責層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相關事宜。
  3. 協助支援重點學校推展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工作。
  4. 蒐集充實資源並建置中心學校性別平等教育網。
  5. 提供各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諮詢服務與教學資源。
  6. 彙整重點學校活動辦理成果。
  1. 每學期應至少 1 次邀集重點學校及相關學校研商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工作。
  2. 參與「政策小組」會議、聯席會議及大會。
  3. 建置資源中心學校性別平等教育網,連結市府性別平等教育網。
  4. 任期至少兩年;接任學校於該期屆滿前半年即參與相關會議。
重點學校
  1. 輔導群組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之相關工作。
  2. 配合資源中心學校之規劃,辦理性別平等教育年度主題活動及相關之研習與宣導。
  3. 協助群組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融入教學之實施。
  1. 每學期應至少 1 次邀集群組學校研商性別平等教育推動工作。
  2. 參與「課程與教學小組」或「防治小組」。
  3. 參與資源中心學校召開之工作會議。
  4. 任期至少兩年;接任學校於該期屆滿前半年即參與相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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