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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審查作業
發佈日期:108-10-02 3696 更新日期:111-11-15
為瞭解並評估學校對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後續輔導成效,本局訂有輔導成效審查作業規定,程序如下:
  1. 學校於發生校園性別事件後,依規定進行通報並於事件調查完竣後,逐案將校園性別事件處理程序、調查報告及學校性平會會議紀錄等資料上傳至「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回覆填報/統計管理系統」,並經本局國小教育科、中等教育科、特殊教育科、體育及衛生保健科(以下簡稱業管科)審核通過後,案件始完成調查同意結案。
  2. 由學校將經性平會調查屬實之校園性別事件,依案件性質逐案填列「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檢視表」(以下簡稱檢視表,如附件),並依據本作業規定之解除列管條件針對事件當事人輔導成效進行自評。
  3. 每季由學校彙整檢視表及彙整表,於本局函文規定期限內,經相關人員核章後,以正本併同電子檔免備文逕送本局各業管科進行初評。
  4. 學校案件經本局各業管科初評後,即送主政科室(綜合企劃科)彙提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查小組(以下簡稱審查小組)進行複評,審查小組成員由本局就臺北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府性平會)委員及學校實務人員遴聘3至5人組成。
  5. 每季案件經審查小組複評後,由本局提報市府性平會備查,經決議持續列管並追蹤輔導之案件,學校須視解除列管條件、審查原則及審查意見再續提檢視表及彙整表,至經同意解除列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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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檔案類別
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審查作業規定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審查作業規定pdf
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檢視表審查原則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檢視表審查原則pdf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審查作業流程圖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審查作業流程圖pdf
輔導成效檢視表填報說明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輔導成效檢視表填報說明pdf
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審查說明及常見錯誤樣態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審查說明及常見錯誤樣態pdf
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檢視表(甲表)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檢視表(甲表)odt
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檢視表(乙表)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臺北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輔導成效檢視表(乙表)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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