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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本市各級學校應共同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及內涵,以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發佈日期:112-02-14 104 更新日期:112-04-07
重申本市各級學校應共同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精神及內涵,以營造友善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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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4、(2)納入本市調查專業人才庫2名:國小班級數25班以"上"者、國中班級數13班以"上"者,以及高級中等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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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2141北市教綜字第11230140302號函重申性平法規定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11202141北市教綜字第11230140302號函重申性平法規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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