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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5條規定,請貴校務必落實性別平等教育訓練,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發佈日期:112-03-07 358 更新日期:112-04-07
在職進修管道:
  1. 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index/DefBod.aspx
  2. 本局不定期辦理相關研習並公告於臺北市性別平等教育網,例如:教育局於112年4月26日下午辦理多元性別權益保障暨CEDAW課程(含性別與科學教育),歡迎本市學校人員報名參加(如附件)。
  3. 臺北e大亦有性別教育線上課程(如附件),歡迎報名。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檔案類別
1120306北市教綜字第11230176992號函教職員工性平時數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1120306北市教綜字第11230176992號函教職員工性平時數pdf
1120214北市教綜字第11230140452號函多元性別權益保障暨CEDAW課程(公訓處)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1120214北市教綜字第11230140452號函多元性別權益保障暨CEDAW課程(公訓處)pdf
臺北e大-性別教育課程 按右鍵另存下載目標臺北e大-性別教育課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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